泉港政〔2005〕综139号
泉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泉港区北管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山腰盐场,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泉港区北管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文化 北管保护工程△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市文化局、市保护工程办,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五套班子领导。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9月29日印发
泉港区北管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泉港区地处闽南语系与莆仙语系过渡地带,这里既有南音、芗剧、高甲戏、木偶戏、南音,又有莆仙戏,而北管正是长在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艺术氛围中的一朵民间音乐奇葩。20多年来,英、美、日、台湾、香港和大陆音乐专家纷至沓来,共同探研这一奇特乐种的艺术特色和历史渊源;北管已成为我区以及福建对外文化交流的桥梁和纽带,成为闽台文化交流新的亮点,它的保护、继承和弘扬对于研究中日、闽台和泉港与江苏、浙江、广东、上海等地的文化交流、经济贸易以及福建民间音乐闽南色彩区与莆仙色彩区的过渡具有一定的价值。
2004年4月,经市政府和省文化厅的申报,国家文化部评审,北管被确定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综合性试点项目之一;2005年8月,经市文化局推荐、省文化厅审核,正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北管的保护、继承和弘扬工作,努力打造泉港文化特色品牌,特制定北管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保护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北管源远流长,长期以来引起海内外音乐界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探讨研究,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不仅深受泉港人民的喜爱,而且对台湾、香港、东南亚同胞、华侨、华裔人群有比较深远的影响,他们对泉港文化有强烈的认同感。
区委、区政府对北管历来十分重视,特别是近年来采取很多有力的措施加以保护和弘扬。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泉港区北管保护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把弘扬北管文化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三大战略之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开展珍贵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举办北管音乐会,这些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全面实施“保护工程”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当前,北管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文化娱乐方式的多元化,外来文化的冲击,使北管处于停滞甚至萎缩的状态,生存日见艰难;北管人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许多珍贵的资料散落民间,有可能消失等。因此,对北管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以保护,否则,很有可能逐渐衰落,甚至消亡。
北管被确定为国家级“保护工程”综合性试点项目之一,使泉港的民族民间文化纳入国家的保护体系之中,保护工作将更加全面、系统和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化。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都要充分认识作为综合性试点项目及实施“保护工程”的重要意义。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传承中华文明,发展先进文化,弘扬泉港文化,推动我区经济、城市、文化齐头并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联系海外同胞,促进海峡两岸交流和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促进泉港与世界的交流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意义。
二、实施“保护工程”的总体目标、方针和原则
“保护工程”要按照文化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在文化部、“保护工程”国家中心、省文化厅和市文化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总体目标
保护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编制北管保护名录,建立区、镇分级保护制度,使全区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北管得到有效保护。到2010年,在我区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北管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北管的意识。至2020年,基本实现北管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
(二)保护方针
“保护工程”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正确处理抢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确保我区北管获得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促进抢救、保护、利用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
(三)实施原则
“保护工程”的实施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坚持立法保护与政策保障相结合,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决策系统与咨询系统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相结合,国内保护与国际保护相结合。
三、保护对象和主要任务
(一)保护对象
“保护工程”的保护对象主要是珍贵、濒危的并具有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北管。经多方听取意见、讨论研究,市“保护工程”领导审定,我区北管初步列入重点保护的民间音乐类之一。
(二)主要任务
作为综合性试点,主要从宏观管理角度,侧重北管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主要任务有:
1、对本地北管资源进行全面普查、确认、登记、立档,摸清底数。
2、建立北管区、镇分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编制区、镇保护名录。
3、研究制定保护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为北管保护工作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制定系统的保护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4、根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保护工程”,建立行之有效的组织工作体系,建立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北管保护工作机制。
5、在对北管进行全面普查和真实记录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整理、研究、出版,或以博物馆、陈列馆等妥善方式予以展示、保存。
6、建立北管传承人(传承单位)的认定和培训机制。通过对传承人的资助扶持和鼓励,促进北管传承和传播。
7、建立北管生态保护区。在北管形态保存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和浓郁特色的文化区域,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北管艺术之乡,对原生态文化进行动态的持续性保护。
8、对优秀的北管进行宣传、弘扬和振兴,普及北管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北管保护意识。
9、建立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保护工作队伍,培养一大批热爱北管、专业知识精湛、具有奉献精神的保护工作者。
10、合理开发利用北管资源,充分发挥北管教育、观赏、娱乐作用,与爱国爱乡教育相结合,与艺术教育相结合,与旅游业相结合,与基层群众的文化娱乐活动相结合,推动优秀的北管融入现代日常生活,建立生产基地。
11、探索保护工作机制,以科学的态度,采取各种有效的保护手段与措施,特别是“活保护”的措施,使北管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不断完善“保护工程”各项工作,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北管保护工作机制。
(三)任务分解
我区“保护工程”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区文体旅游局、区财政局、文联、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等区直有关单位及各镇(街道)落实相关的工作任务,全区“保护工程”的日常工作由区“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体旅游局)负责。
“保护工程”是一项全面的、系统的工程,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都要对保护工作给予重视,支持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四)资金投入
实施“保护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区政府投入。财政局要将“保护工程”纳入财政预算,给予经费保障。同时,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爱国侨胞、港澳台胞参与“保护工程”,拓宽投入渠道,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级资助。
四、“保护工程”实施步骤
国家“保护工程”实施时间为2005年到2020年,分三期实施。根据试点要求和我区实际,本工作方案先制定至2010年,分步实施,重点在近两三年。
(一)第一阶段:普查规划(2005年8月至2005年12月)
1、建立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保护工作机制。
区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决定“保护工程”综合性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工作方案、保障措施等。
区、镇(街道)两级政府都要建立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成好上级布置的各项保护工作任务。
2、广泛听取意见,召开各镇(街道)文化站站长和北管艺人座谈会,向上推荐、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3、成立保护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相关的工作。
4、召开全区“保护工程”工作会议,对综合性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的部署。
5、全面普查。完成对北管的全面普查、确认、登记、立档,建立能够全面反映北管基本面貌的档案资料数据库。
区级和镇(街道)分别编制保护名录。
6、制定实施方案。在普查与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区政府制定下发全区总体保护实施方案和政策性规定。
各镇(街道)分别制定各自的保护实施方案。
7、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护工作队伍。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公办文化单位,都责无旁贷地要负起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责任。同时,发挥社会和民间社团、个人的作用,将热爱民族民间文化、专业知识精湛、具有奉献精神的各界人士纳入保护工作队伍,不定期举办“保护工作”培训班,编印一份保护工作队伍名册,经常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和信息。
8、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开展比较集中的北管保护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印发宣传材料等大力开展宣传,普及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北管保护意识。
泉港广播电视台、《泉港信息》、《泉港政讯》、《泉港宣传在线》等媒体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政府网络开设“保护工程”网页,编印宣传小册子下发到基层有关单位。
(二)第二阶段:抢救保存(2006年1月至12月)
1、搜集、记录资料。利用录像、录音、摄影、文字记录、文物古迹收藏等方式,对北管的曲谱、老艺人的艺术资料、相关文物等进行系统的搜集、记录工作。
2、对保护项目的资料进行分门别类、全面系统的整理和研究。
3、制定北管传承人(传承单位)的认定标准,对保护项目的传承人(传承单位)进行认定,并由区政府命名。对有代表性并做出重大贡献的传承人(传承单位),向国家文化部申报相应称号。
加强剧团、民俗表演队伍、民间艺人队伍建设,制定对传承人的培训资助扶持办法,鼓励其传承与传播。
继续抓好庄重文实验小学和南埔、后龙、峰尾、山腰中心小学北管培训基地的培训工作,并向各中学和其它小学拓展。
4、建设保护项目的活动阵地设施。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和民间投入、市场运作等办法,改善保护项目的活动阵地和设施。
5、排练、制作保护项目的代表作。
(三)第三阶段:展示提高(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
1、编辑、出版保护项目的系列丛书和音像制品,丛书和音像力求全面性、权威性。
2、将北管保护档案资料数据库登入“泉港文化网”。
3、确定文化生态保护区,之后逐步进行试验、总结、完善。申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4、建设北管陈列馆。
5、举办北管保护成果展览、艺术展演、文化节等,推动“保护工程”向纵深发展。
(四)第四阶段:总结完善(2009年至2010年)
完善“保护工程”各项制度、办法、机制。在实施“保护工程”过程中,要注意从宏观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开展工作。要进行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及时对几年中实行的各项制度、办法、机制进行总结,对不足的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虚心学习兄弟试点单位的宝贵经验。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北管保护工作机制,使保护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
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根据以上工作要求,精心组织,逐项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